上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通知称,新海工产品研发产生的费用可能会被计入税收减免。此外,政府将为针对海上建设项目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免除进口税。
国家发改委还鼓励国内海工装备制造商和工程公司与外国工程公司和承包商密切合作,或通过在中国设立研发公司和建设海工基地引入这些企业,以提升中国作为海工项目总包商的实力。
最新的这项政策还将为首次在中国建设的项目引入风险补偿机制。国家发改委称,到2016年,中国力争作为项目总包商在设计和建造方面取得突破,这既包括浅水装备,又包括深水装备。
这些装备包括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用于深水作业的FPSO,以及水下生产系统、升降系统、深水系泊系统和动力定位系统。